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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pi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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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5
引用:
作者小建
如果這樣...

那可否一併廢除父母有養育子女到18歲這樣義務?



父母有權利決定要不要生孩子,但孩子可沒權利決定要不要來到這世界上。

我覺得:既然決定要生,就要養育,天經地義。
但被生出來之後,要被法律強迫長大要奉養父母,不需要。

現在大家已經越來越沒有「養兒防老」的預防概念了,
政府卻要設一個法律強制規定孩子一定要擔負起為父母「防老」的義務,這很多餘吧。
舊 2011-11-11, 04:13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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