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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引用:
作者小建
是您看不懂核心意義!

所謂立法, 就是等同國家要強制規範兩造的權益&義務, 哪有只針對規範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卻不能規範子女對父母的義務這種道理?


不然你的小孩生出來就有一筆1000萬的存款,
每天可以自己三餐提款買奶粉、買便當,然後好好的活到18歲?

小孩生出來是被動,他們沒機會為自己出生前做準備,
那父母能不能為了養老做準備?還是你的準備就是養小孩?
 
舊 2011-11-11, 01:36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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