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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引用:
作者小建
如果這樣...

那可否一併廢除父母有養育子女到18歲這樣義務?


所以你生了小孩都把他丟在臭水溝?
不想養不會不要生嗎?這麼簡單還要問我?

你沒看懂我的文,就不要浪費時間來回文好嗎?
舊 2011-11-11, 12:5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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