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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如果沒辦法對自己的人生負責,請不要靠腰子女為什麼不養我!

這個法條是強制子女對父母的反饋,是站在第三方的觀點來規範道德問題,
站在父母的觀點來看問題,會覺得需要被奉養嗎?如果不,那這個法本身就沒有意義!
如果是,那這樣的觀念本身就有很大的錯誤,
子女是我們灌注希望和關愛的對象,同時我們也有責任好好的養育、教育,
這些應該是不求回報的奉獻,才是正確的觀念,
如果生兒養女是一項對老年生活的投資,那生不出來的人怎辦?法律要強迫領養一個?
同時又有兒女養不起的人怎辦?大家一起苦哈哈?

這是一個很標準的儒家思想鉗制法條!
不但把親子的養育關係對價化!而且已經把原本政府應該照顧人民的責任,又丟回給人民!
政府要做的努力是把整個國家的生存環境弄好,教育觀念教好,
人民的生活和道德觀念,自然會步上正常合理的軌道。

還有我很想問一件事,我們大家看看鄰居,有多少人讀到博士領高薪,
然後完全不管父母,連吃飯錢也不給的,這樣的人有多少?
舊 2011-11-11, 12:4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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