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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chelsk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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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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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遺失的人要先找到壓壞他手機的車主

但如果他遺失在地上的手機導致人家摔車
那就是過失傷害罪


這種例子我知道,所以我想問的是,
如果壓壞的車主都沒有任何損失,
那遺失物品的失主可以控告壓壞的車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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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自由的代價,就是要學會忍耐孤獨!不管悲喜,只能自己承擔!有時,歡喜的事也會被無處訴說的情景攪成一股淡淡哀愁!
舊 2011-11-11, 12:36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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