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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老柏(第三)
他是告妨礙自由

你今天走在路上,有人無緣無故把你抓住禁錮在原地,你都可以告那個人妨礙自由
那台機車是騎到貨車前面堵他,如果這都不能告妨礙自由的話,那計程車大隊就堵滿火車站要有付過路費才准人離開就好啦

林被依傷害罪判刑後
該報導是有寫 有公訴傷害罪判刑確定後
才被貨車司機認為法官在他那邊 追擊加告妨礙自由的
在這之前先有傷害罪成立的
所以我才問報導既然是寫互毆 為啥又只有單方面的傷害罪起訴
舊 2011-11-10, 06:0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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