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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
*停權中*
 
老柏(第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super01
我的疑問是 既然是兩人互毆 為什麼只有一人依傷害罪起訴呢?
改成貨車司機被打 不是比較好嗎?

他是告妨礙自由

你今天走在路上,有人無緣無故把你抓住禁錮在原地,你都可以告那個人妨礙自由
那台機車是騎到貨車前面堵他,如果這都不能告妨礙自由的話,那計程車大隊就堵滿火車站要有付過路費才准人離開就好啦
舊 2011-11-10, 02:3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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