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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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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企鵝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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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6
比較贊成.

立法: 誰撿到就是誰的.

大家省事.

反正 每個人一輩子 不就是常常弄掉個OO 偶爾撿到個XX.

何必搞到那邊侵占來 留置去的.

誰撿到就是誰的.

東西既然弄丟了.......就不是你了的嘛.

想這麼多.



侵占是刑事罪.
小不拉幾的事情 在那邊告來告去.
這才叫做"浪費司法資源".

至少也限制一下金額吧.
沒到個3~5萬的.
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舊 2011-11-10, 02:1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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