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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法無完法,個人覺得一成可以接受,

對於拾獲的人,可以拿可以不拿,

對於遺失的人,可以少點損失.
舊 2011-11-10, 01:1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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