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9
引用:
作者小建
修法,也需考量人性面...

我認為下修至1成比較合理.


該取消留置權.....

而且值多少錢不是由撿到認定(現金除外)

之前那個撿到筆電∼根本是獅子大開口
舊 2011-11-10, 12:45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