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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不實推薦 最高罰報酬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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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草一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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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隨波逐流000
這個才是惡法和爛法
這樣論壇上的槍手文,業代文,專門幫廠商做宣傳的公司怎麼辦?
是不是一樣要罰10倍
無聊
這條法等著被大法官釋憲廢吧
****公司本來就在公平交易法的規範裡面..不一定只罰十倍。
您認為違反哪一條憲法?
2011-11-10, 09:16 AM #
19
淺草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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