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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莉條款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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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s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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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輕了,修了一堆咬文嚼字的輕罰法則,實在是.....
違法在先至人於死,重傷,直接就該喪失"過失"這個保護傘了,直接以殺人罪,重傷害罪論處.反而修了一堆對加害人不痛不養的法律來保護.Orz
2011-11-09, 07:5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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