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逾3分鐘 最高罰6萬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1110900111.html)
2011-11-09 中國時報 【侯俐安/台北報導】
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明年三月擬正式開罰,最高可罰六萬!
環保署預告《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除明訂娃娃車、遊覽車可寬限十五分鐘,
計程車招呼站前三輛不罰,其餘機車、小型車、大型車如怠速超過三分鐘,
將分別開罰一千五百元、三千元及五千元,如不改善可每三分鐘連續開罰到六萬。
目前新竹市、台中市、南投縣、台南市及嘉義縣已有地方自訂怠速處罰條款,
今年四月立法院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明訂全國機動車輛如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
將處一千五百元到六萬元罰鍰,環保署昨擬定《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
預估明年三月一日實施,全國將一體適用中央法規。
《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開罰標準,包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