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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文莉條款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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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II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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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湯姆
幹!
判個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是誰會怕?
起碼也要關個七年以上, 十五年以下吧!!!
馬的咧, 腦殘政客!!!
這樣不行啦!!
這樣他們還要通過政客條款,
任公職的凡酒駕皆不罰.
這樣對他們也是種困擾
2011-11-08, 09: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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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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