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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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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引用:
作者法客
我不反對這種說法 .
但最好是民事案件 , 不要一下子就弄刑事的.
除非有人想寫一本 "第一次當被告就上手"

且要就當告訴人 , 不要當被告 .
告訴人跟被告跑的流程完全不同 !


別緊張阿
慢慢講 慢慢講阿



這次一定可以挺過去的

事務官只是找你去聊天一下舒緩心情而已
沒其他用途,別太擔心
舊 2011-11-08, 10:22 AM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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