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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客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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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inousdeity
沒事啊,本人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從那篇扛大旗自爽取暖文PO出來開始,
每篇幾乎都有參與到,都幾年了,
該酸的我應該也沒MISS過,挖苦他也是有根據
請問我有什麼事?
訴訟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有人提告自然就會有被告阿
濫用?也不是不行,就賭一下自己會不會玩火上身...

反黃那句倒是喚起了我的回憶,所以說現在這個角色是MLB強打?


所以你前面那一篇認錯人了吧 .
為什麼你不會被告 ?
我猜是因為你的專業 .
不會有人想去踢鐵板 .

再者 , 這是你的專業 , 你每天生活所面對的事情 ,
所以你不覺得怎麼樣 .
但別人呢 ? 跑法院很好玩嗎 ? 第一次被告不會緊張嗎 ?

如果以你的專業 , 在原先那篇能事先提出忠告的話 , 是不是
會減少這樣的事情發生 !? 但你卻選擇現在這種 .

這件事情過後 , 你現在還是選擇在這邊告訴人家沒事 ?
明知道會有人被告 , 你這麼堅持再送幾個去當人家的被告 ?
或許人家不會告你 , 但是會告其他人 , 不是已經很明顯了 ?

學法的人 , 真的不應該如此 .
舊 2011-11-08, 08:18 AM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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