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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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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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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03
其實我覺得
法官與檢查官在上任之前應該有一段實習期間
由刑警帶去看犯罪現場,不然法官們永遠感受不到被害人所受到的傷害
每次都是在犯後有悔意,我真他X的聽夠了
古人說:讀萬卷書,不如行外里路
偏偏我們的司法系統人員,覺得自己從小到大讀書都比別人強,所以自己永遠不會是錯的
之前侯友宜有一篇關於死刑文章,真的讓人覺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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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1-05, 01:0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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