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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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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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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大部份的情況是追撞方要提證據, 所以大家就只裝前方, 行車記錄器跟保險一樣勸大家不要省
 
舊 2011-11-05, 03:5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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