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美國台灣的總統制,有總統權力過大,總統所屬政黨專權的問題。
歐日的內閣制,每個民代所代表的選民基礎都太小,變成多數黨內部的權力分贓。
所以我覺得內閣制應該改變,變成全國選區制。
例如每年選出40位立委,立委每次在立院投票時,不是一個立委一票,而是該立委的當選票數,這樣立委大小就會有明顯差別。
這樣高票數立委可以參選首相或部長,其他中低票數立委只能投票。
這樣的設計可以避免總統過大,與立委過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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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會不會變成明星立委一個人投票就過半啊.......
不然就是立委只重視自己票倉的選民,其他地方沒有票就不關心.......
偏遠縣市鄉鎮人口不夠多,就更被邊緣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