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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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法律的改變,要透過一定的程序。還沒修訂前,就是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
另外
守法的不叫做「死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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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這樣.
所以我騎車從不騎上人行道, 左轉還是乖乖兩段左轉
但不代表我就應該反對爭取機車路權.
就像超商漲咖啡價格也是合法, 有人自己愛喝願意接受這個價格是他們的事,但不應該去批評那些抗議咖啡太貴的人。
同理, 就算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或者直接左轉, 並不影響那些只願意窩在外側車道以及堅持兩斷轉的機車騎士權益。
所以一堆自稱是機車騎士,卻反對爭取機車路權的人,心態很奇怪。別人爭取,你可以自願放棄阿,但不需要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