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1日)通過「補習和進修教育法」草案,禁止6歲以下兒童接受補習課程,僅有「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班除外。對於教育部的做法,家長團體表示無法安心,認為教育部可能無法落實執行而導致部分補習班偷跑,也可能無法兼顧不同家長、兒童的多元需求。
教育部提出「補習和進修教育法」草案,明令禁止6歲以下兒童接受「身體律動」、「藝術才能」以外的補習課程。家長團體1日表示,支持教育部維護學齡前兒童身心健康的想法,但對於教育部要如何徹底落實,則感到無法放心。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家長最擔心的是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目前全台有1萬8千多個補習班,教育部要如何做到全面禁止?會不會因此導致部分補習業者偷跑,反而製造更多問題?
謝國清也強調,教育部如果認為6歲以下兒童不應該補習,就要先提出有力說法向家長說明,而不是單用法律禁止。謝國清說:『(原音)最主要的問題在於只要補習班寫出不要輸在起跑點,家長其實就會很緊張,一定會希望說我的孩子不要輸給別人,就會希望孩子能夠多學一點東西,這個是家長沒辦法去避免的一個狀況。教育部如果覺得孩子不要過度學習,教育部應該提出有力的說服,而不是說只用一個命令或一個辦法要來解決問題。』
謝國清也指出,每個兒童的發展情況不同、家長的教育理念也不同,用全面禁止的方式規範是否符合社會的多元需求,教育部應該三思。
吳清基說,教育部不是反對六歲以下兒童學習,但堅決反對記憶、背誦、機械式的學習,因此六歲以下兒童不適合到補習班補英文。
吳清基強調,六歲以前也可以學英文,但要在遊戲、唱遊中學習,至於圍棋的部分,如果教法能寓教於樂,不是只教小朋友背棋譜,還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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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怎麼這麼愛補習阿?
還要特別規定來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