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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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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本院委員王幸男等2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通過附帶決議2項:
(1)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兩面牌之規定,於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
(2)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並建請以國道6號、國道8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段為優先試辦路段,同時預告開放通車時程,並請事先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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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修法通過3個月內,現行550cc紅牌機車所有路權(高速公路除外),下放到250cc的所有黃牌機車!
所有黃牌機車在平面車道,亦不受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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