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jbobo
Amateur Member
 
djbob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dts0069
現在最讓我賭濫的也就是如此,政府執法不力,直接就弄個禁行機車道來,說的很好聽是擔心機車騎士安危,結果內側車道一堆汽車也不走,機車想走又不能走,一堆汽車擠到外側兩個車道來,臨停開車門上下人,並排或直接從內側就右彎,守法的機車騎士沒更安全,反而還更危險.

個人覺得市區限速50公里下禁行機車道本就該取消,然後以各馬路上監視器直接錄影取證超速,...等一切交通違規,或以交通罰金鼓勵檢舉民眾.

對於這個情況我的意思是
對取締違規臨停執行不力跟機車不得已行駛禁行機車是因果關係
難道說外側車道路權被占據之後
就要去爭說因為我外側沒路權了
所以要開內側給我??

對於某些違規嚴重之路段先爭取外側車道的路權(即取締確實)
不是更師出有名??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11-02, 06:15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jbob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