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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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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blair
題外話,
我覺得有個可以立即改善交通的一個方法是,要求公車一律行走最外側車道,
除非兩站牌相差超過一公里以上才可以切到中間/內側車道
現在的公車,在大部分站牌距離很近的情形下,根本是m字形在走的,真他x的交通殺手
那些公車司機都不累嗎,辛辛苦苦切到中間走個兩公尺再打右轉燈再切回外側
他x的這是甚麼鬼

比台灣先進的國家,對於公車的管理,是在道路外側設置專用道路,甚至設置實體分隔島(巴黎、馬德里),限制公車只能行駛於最外側車道

限制公車的同時,他們也開放腳踏車、計程車共享這條車道,但就是獨獨不允許私有汽車使用這條車道

倫敦
http://g.co/maps/rxwcj
巴黎
http://g.co/maps/sjvph
柏林
http://g.co/maps/xkvcj
馬德里
http://g.co/maps/8a2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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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三線道的最外線車道變成公車專用道時,基於99條規定,機車可行駛於最外線兩線道,讓機車在三線道寬的馬路直接左轉又有何不可?
舊 2011-11-01, 08:30 PM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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