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所謂的簡單有效率,是對比「在這邊曠日廢時的辯論,你說法條違憲,又拿不出違憲的證據,都是你口頭說了算,這樣沒完沒了的討論」,釋憲你能說不是直接有效率的嗎?
2.不管需時多久,該做的就是該做,現在不做,十年二十年後還是在吵這些法條有沒有違憲,不是嗎?
3.沒用心?我第一時間就回應你人民提起釋憲的方式了,結果只換來你的「你知道要多少時間嗎?」
柿子不能只挑軟的吃,要推動 修法、立法,立論基礎的第一關「釋憲」你自己都先打槍了,那還要怎麼走下去?
釋憲當然要本人提出,所以只要有網友收到行駛在「禁行機車道」而被舉發罰鍰的罰單,就可以照你圖表上的程序走完而達到釋憲的目的…
???
「誰有那麼多時間?」
「人力、金錢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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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提釋憲誰負責,不是天經地義嗎?
總不可能要我們這些不認為違憲的人來出資源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