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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a9607
1.我所謂的簡單有效率,是對比「在這邊曠日廢時的辯論,你說法條違憲,又拿不出違憲的證據,都是你口頭說了算,這樣沒完沒了的討論」,釋憲你能說不是直接有效率的嗎?


2.不管需時多久,該做的就是該做,現在不做,十年二十年後還是在吵這些法條有沒有違憲,不是嗎?


3.沒用心?我第一時間就回應你人民提起釋憲的方式了,結果只換來你的「你知道要多少時間嗎?」


柿子不能只挑軟的吃,要推動 修法、立法,立論基礎的第一關「釋憲」你自己都先打槍了,那還要怎麼走下去?

釋憲當然要本人提出,所以只要有網友收到行駛在「禁行機車道」而被舉發罰鍰的罰單,就可以照你圖表上的程序走完而達到釋憲的目的…

???

「誰有那麼多時間?」

「人力、金錢算誰的?」

.
.
.

誰提釋憲誰負責,不是天經地義嗎?
總不可能要我們這些不認為違憲的人來出資源吧???





可以預見黨主席的釋憲案根本不會過 ...

否則,若憲法輕易把交通管理單位可以行使的禁制令拿掉,

等同於廢了武功的江湖人,

要如何去有效維護行車安全和秩序?
舊 2011-11-01, 01:36 PM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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