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淺藍凶兆 III
*停權中*
 
淺藍凶兆 II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小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99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你自己說的:
一直以來,贊成可以直接左轉的人都是提倡由最內側跟著車流左轉。

請你自己把規則看清楚好嗎?
還是說你不管單雙向,都照單行道規則走就是了?

舊 2011-11-01, 12:27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淺藍凶兆 I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