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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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enroy0414
您講到重點了 納機車黨該做的 是督促政府取締
而不是他做了壞事 所以你們也要開放給我們做
這就是你們訴求站不住腳的原因
因為別人詢問 你們就只會回答 啊!!!別人也做壞事啊!!
如果請你們去立法院提案 應該會被砲到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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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並不是機車黨起頭要這樣比的。
最早大型重車在爭取路權的時候並不會提到汽車違規啥的。
是後來反對者提出大型重機因為違規多的關係才要被限制。
才有人提出汽車的違規狀況也不遑多讓為何不做相同限制。
反對者無法反駁就說是大型重車在比爛。
其實這樣比要說明的重點是,要用違規與否來決定路權是不合理的。
有人違規,應該是要懲罰他,而不是用更多的規定來限制。
一個人在外面為非作歹,你不把他抓起來,反倒希望借用限制所有人不能
出門的方法來減少受害者。這個歹徒他都視法律為無物了,他會理會你
所做的限制?最後權益受損的還是循規蹈矩的善良百姓。
機車路權開放的同時,政府對機車騎士的教育跟篩選方式也要同時改善。
像是更周全完善的駕照考試內容,才能更確實的提升駕駛人的質同時也
降低車輛使用的量。再配合合理的規範跟確實的執法,讓漏網之魚
可以離開道路。這樣才能確實提昇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