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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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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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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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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全面性地對佔7成私人交通工具駕駛到處劃設『禁行機車』,剝奪機車行駛快車道&內側車道路權;同時間,卻不對汽車有如此地限制... 是非公理,大家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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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例子就知道有沒有違憲了。
所以設立紅綠燈應該也違憲...
全國、全面性地對佔9成以上交通工具駕駛到處劃立『紅綠燈』,剝奪汽機車順利穿越十字路口權力;同時間,卻不對火車有如此地限制... 是非公理,大家看在眼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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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若純粹要對人不對事,覺得小弟不適合帶群眾運動... 無妨,小弟支持您也另外組織另一個團體,號召大家,共同為爭回機車族不合理的路權而努力,小弟樂觀其成。
不要只會批評,快以身作則!!
站出來另組一個社會運動來幫機車族爭回路權,教教小弟怎樣才是正確的群眾領導方式~~~ 快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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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在此成立機車路權黨,黨費參加報名費1個月9元美金,6個月35元美金,1年55元美金,終生黨費255元美金,為避免把帳號公布在這會被六顆星的盯上,請私下傳訊息給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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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拜託, 別再提禁行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一定是保障機車安全的說法了; 而我國機車騎士會鑽, 到底是因為天性還是因為路權不彰造成不得不鑽, 大家也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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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三線道時機車不會鑽?到底是因為天性還是因為路權不彰造成不得不鑽, 大家也都知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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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講白一句話... 請親自下來做這種社會運動就知道!!
我自2010年一開始以來, 幾乎一整年的時間, 花了多少時間找資料找數據, 一一跟政府相關單位, 學者溝通... 即便最後他們都反駁不了了, 永遠只會回一句:好的, 我們會再研議~ (然後這一研議, 就是沒下文了, 屢試不爽!)
很多交通官員有其他考量跟主觀意見, 真的完全照這種方式走... 只怕10年過去, 機車路權被欺壓的問題依然不會改善, 甚至會變本加厲! (難道不見這一兩年, 連那些原本沒劃禁行機車的單向二車道都陸續劃上了嗎? 因為其考量是 "盡可能" 不給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 卻不管該道路是幾線道的道路幾何環境, 適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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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數據一定是因為沒有3線道時機車不會鑽的證明,三線道時機車在中線道車禍比外側低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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