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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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ea2004
我認為道路外側跟騎樓本來就不是讓你停車用的。
里長應該想辦法弄出及中式的停車空間。
大型社區應該也要自行規劃出機車停車空間,
不能把停車成本賺嫁給政府或是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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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早年... 騎樓對民眾居住習慣來說, 就是停車用. 僅需保留有行人通行空間即可.
現在要改變, 配套的機車路邊停車格是否該劃出來? 但劃出來的配套永遠只有 較遠的地方+至多不超過60%的停車替代空間... 那要剩下的40%機車停哪? 原本那些人停自家騎樓好好都沒問題的, 又有誰替這些人想過?
大型社區該自行規劃出機車停車空間 -- 認同!
但那是不是得有更新建案才有可能? 現存的老舊公寓根本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