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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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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小建
若純粹要對人不對事,覺得小弟不適合帶群眾運動... 無妨,小弟支持您也另外組織另一個團體,號召大家,共同為爭回機車族不合理的路權而努力,小弟樂觀其成。

不要只會批評,快以身作則!!
站出來另組一個社會運動來幫機車族爭回路權,教教小弟怎樣才是正確的群眾領導方式~~~ 快快快~

無論是替機車族爭回路權或是維持現狀

基本上都不違反憲法22、23

所以你拿憲法出來講根本就無用,因為無論你是站在甚麼立場,都並沒有違反憲法22、23,差別僅在於兩種立場對於維護自由人權和用法律限制的方式不同而已

憲法是沒問題的,因此頂多只在法律的層次,你拿憲法出來,整個就很奇怪

所以,黑豬肉說群眾運動沒人拿憲法出來講,原因在此


以上我覺得應該是對事不對人
 
舊 2011-10-31, 08:39 PM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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