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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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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你現在提出的東西,就是妨礙社會秩序,因為以現在來講並未合法。我從來沒看過任何一個群眾運動要抗爭非法的東西變合法拿這個在當令箭的

所以抱歉,憲法現在並沒有保障你任何東西。

若純粹要對人不對事,覺得小弟不適合帶群眾運動... 無妨,小弟支持您也另外組織另一個團體,號召大家,共同為爭回機車族不合理的路權而努力,小弟樂觀其成。

不要只會批評,快以身作則!!
站出來另組一個社會運動來幫機車族爭回路權,教教小弟怎樣才是正確的群眾領導方式~~~ 快快快~
     
      
舊 2011-10-31, 08:36 PM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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