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heTruth
那這認領如何認定?報酬未談攏嗎?
假設失主已聯絡上但報酬六個月都談攏﹐東西自動易主?
我都教我小孩分對錯
不是像一些廢父母教怎麼分合法違法
|
copy&paste
3.新法對報酬取得較具彈性,未硬性規定一定可拿3成,且新法規定,如遺失人和拾得人對報酬有爭議,可由法院裁判報酬比率,不受財產價值3成限制,這也是新法比舊法較有協商空間
4.新法規定,拾得人通知失主領取遺失物後,失主如拒付遺失物報酬和保管費用,留置權時效只有一個月,失主超過一個月未領,拾得人可拍賣財物後,最多自行扣除3成報酬,剩下的財�**椄O要還給失主
補充一下,這裡的拍賣是警察局或法院公告拍賣,不是拾得人自行拍賣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