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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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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7001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8
大家已經變成嘴砲王了



那個大學生真笨

如果我是撿到筆電的人

一定會向二手商開立市價估單並請店家蓋章

然後依法有據向失主提出十分之三報酬

管你什麼二手價買來的,這話去對法官說

因為法律就是規定我可以索取市價的十分之三不是

不給沒關係,半年後整台都歸我了

想開機co一下硬碟裡的資料?

這話也去對法官說
     
      
舊 2011-10-31, 03:10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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