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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10/13 下午2點左右在高雄市大順二路與寶興路口有目擊車禍或行車紀錄之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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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7
樓主!
如果家人的車子有任意險的話,就用出險解決吧
去年11月也是遇到一個逆向騎腳踏車的女生,撞我的車
還把我的車牌扯下來!結果她跌倒後驗傷手臂有骨折。
對方家人透過關係查出我有保任意險(單一事故財損60萬)
就硬要扯是我的錯!最後保險公司出險理賠3萬解決。
但是我要求保險公司不能登錄出險記錄..(因為事保險公司自行透漏我的保額)
在台灣只要大車和小車車禍,小車有傷亡不管民事賠償,刑事上還會有個過失傷害
(應注意而未注意)....對方也都會提刑事告訴附帶民事求償
2011-10-31, 10:26 AM #
17
9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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