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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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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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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正的行為應該是「路不拾遺」,我看到有東西在地上是不會理的。
路不拾遺是道德上最理想的狀況,然而實際上當然不是。
我小的時候撿了看來較有價值的物品…嗯…是就近找派出所交給警察的,還因此被校長表揚一次,被叫出列的時候班導緊張萬分,因為我當時在班上還出了點槌。
現在的我也是路不拾遺的啦。不是我的道德夠高。而是愈來愈「懶」了。
看過「鐵面無私」(Untouchable)的都還有印象吧,裡頭一個小孩被炸的屍骨無存,我想這是個很好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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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2011-10-31, 08:22 AM #
96
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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