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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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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Eav
想太多,解不了碼就擋住讓你E-mail發不出去,現在是ISP必須對其伺服器上的檔案跟
資料傳輸負法律責任,所以不能檢查內容一定就擋下來。

這個法案真的很扯,從今天起絕對不買美國貨,今天買了一個美國吸塵器,然後
買了個菲律賓濾網來裝就會去坐牢實在太可怕了。

可以用隱藏資訊法加密, 代價就是傳輸量暴增.



看完前面資料比較不能理解的是, 貿易協定可以搞到逾越司法與國會

這簡直比 DMCA 更難理解, 完全在凌駕在國家主權之上, 惡靈古堡的 Umbrella 公司都沒這麼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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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舊 2011-10-31, 01:4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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