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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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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條承太郎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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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案例跟討論博愛座讓不讓位很像…
物歸原主是正確的,但以什麼心態歸還卻是看個人,
畢竟道德這種事並不適用在每個人身上,強行灌注自己
認定的正義,這不也成了另一種對人的箝制?
(原則上這個大學生並沒有觸犯法條上的問題)
然後本來新聞如果沒貼出女方母親的說詞,我還會一面倒
的批判大學生,但看了對方所謂的心寒說法…
當初是不是直接把東西幹走就沒這麼多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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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丟臉啊~~~我想去死~~~!!!!
港片的好所在!!
2011-10-31, 01:3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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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條承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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