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黨成員間會互相扶持做討論困境的開脫 ...
不計自我誠信的損失
討論向度的責任 . 全丟給
認真的討論者 (我願意對機車黨認真討論 . 表示我
尊重你們 ... 懂還是不懂 ?? )
你們真有一套 ..... 不是機車黨主席丟機車議題嘛 ??
後頭一搭一唱來卸責
試問 ~ 做為一位群眾運動帶領者 . 必要的威信與誠信在那裡 . 與群眾對話的能力又在那裡
發生這種荒謬硬凹事件 .... 誰還要聽機車黨的一言一語 . 你們以後要怎麼說服人
加上機車黨這麼喜歡樹敵 . 弄對立 . 不是黨員就是敵人
搞得78區同台灣霹靂火金色摩天輪一樣
你們有沒有覺得對不起PCDVD .... 一絲一毫就好 . 我不要求多
你們絲毫不能親近群體 . 只以自我理念為先 ... 或說以
自我尊嚴為先
說啥為機車族爭福利 ?? 真的是如此嘛 ??
認真一下好了 . 丟在這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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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小弟還是要再次重申:路權=人權。 交通事故的防治,不得做為侵害/壓迫機車路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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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權怎麼會等於人權 ....
應該說是 : 路權為保護人權的手段方式 . 人權才是最終與唯一的目的
路權與人權若做相較 . 必然有位階等級的存在
路權 <= 不可視做絕對目的被追求 . 它沒有那麼神聖尊貴
2. 延續1的敘述 . 交通事故的防治關乎人命
人命之尊貴 . 絕對在路權之上
路權之存在是以人的需求為基礎 . 不是以路權自體為基礎 .... 不是以路權意識形態(非知識理性)為基礎
您是不是忘了什麼 ?? 對人的關懷 ??
3. 既然是
重申 . 那就有宣告意味
群眾運動中的任何宣告 . 必要求宣告內容的嚴謹
而您 . 沒有做到 .... 重申內容 <= 怎麼看就怎麼怪
依稀記得某位網兄對您的建議 ~~~
您的邏輯理則得重修 <= 我再次贊同
因邏輯理則是處理群眾運動最基本的人身素質
事要怎麼幹 . 話該怎麼說 <= 都是從嚴謹的邏輯理則應用開始
4. 我對機車黨的建議與批判 . 幾乎是
對人不對事 (與一些關心機車議題的網兄相反)
我對群眾活動的大頭人身非常要求
就因4個字而已 ......
選賢與能
無賢有能者 與 有賢無能者 . 對於好事成就過程中的破壞力是不分軒至
差別在於監督前者還能成事
給予後者再多的教導與監督 . 他也幹不出什麼東西來 ... 甚至把事情弄更糟 . 後頭收拾的可會哇哇叫
還得群眾付出高額代價 <= 通常該代價不容易被看出來 . 所以傷害是代價的全量
5. 給所有網兄 ..... 一個人是不是將才 . 其實很容易看得出來 ... 只要您願意去看
選賢與能 ... 天生我才必有用 . 什麼才就該什麼位置 ...
若 . 不是領導才去坐領導位 ...... 人要有自知之明 . 不夠能力就別坐 . 免耽誤了事與後頭的有心人
若 . 我們能決定領導位給誰坐 . 領導位就一定得留給領導才
若 . 我們不能決定領導才坐領導位 . 我們支持他 . 拱他上位
若 . 我們發現坐領導位的人是莽夫庸才二愣子一個 . 有理拉他下來 . 拉不下來就反對他 . 等下一個也好 . 寧缺勿濫
監督政策與監督群眾運動是一樣的 . 那是你們的權力與義務 . 關乎你們的生活環境
不要輕易放棄 . 不要濫情於道德 . 別把好事託付給不適合的人去幹
請根據您的理性 . 而不是根據支持與不支持的純粹立場意識
天公疼憨人 <= 那是天的事 . 人不必去插手疼惜憨人
另 ~
一個組織領導人的人身現象 . 每個社團都看得到
若一個領導人太熱衷社團的活動 . 不時見到他的身影 . 言論 . 作為 . 部屬
我們可以猜測他的社團工作量過大 . 可能忽略了工作與家庭 (有些連工作都丟了)
卻不見該活動的過程推進 . 一直懸在那裡沒有突破
...
..
.
就表示 . 該領導人已經竭盡個人能力 . 再榨也榨不了更多的領導能力來成就事情
肇因不是事情太難處理 . 就是個人能力缺乏 ..... 反正就是幹不了
自此 . 那這種人即是礙事 . 絆腳石一顆 .... 不論他多想把事情處理好
而該活動過程中的
必要之惡
(指非刻意+刻意操弄而產生的 . 會議中常見的既是
意識立場對立)
便隨該活動因時間的累積而大量深沉
其中的傷害遍及所有參與人 .... 不論是贊成或反對 . 通通別想逃
還得要加上該活動的再次重啟困難 . 甚至師出無名或不被信任 .... 不僅傷害於現在 . 也傷害於未來
再另 ~ 附上群眾運動的老話兩句 <= 雖然粗鄙好似發罵 . 但有一定的選賢與能之道
1. 笨蛋只能夠帶領比他還笨的人 (指對人身能力的要求 . 與上對下的智力階級關係)
2. 若非公益 . 勿輕易幫別人的名片印上亮晶晶的頭銜 (指對人身道德~賢的要求 . 遇人不淑 . 就換一個)
看得懂的 + 經手與帶領過群眾運動的網兄們 . 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