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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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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c
對方只是依法辦理而已,又有什麼不對了?道德不是用來批評他人,而是用來規範自己的,如果這麼討厭這條法案,大家儘管可以向立委施壓,要求改掉這個法條,拾獲者不准索取酬勞,這不就簡單多了?

一萬九買的電腦,一年後價值變三萬六,你說對不對?
舊 2011-10-30, 08:04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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