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arkxz
總歸就是比例原則,如果肇事的原因多在汽車駕駛上,而且傷亡慘重的多是機車騎士,那應該要限制、重罰汽車駕駛的不法、危險行為,而非以限縮機車的道路權利來"保護"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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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但是你也知道中華民國公務員的思維, 就是美化表面數字.
例如不景氣, 但是要壓低失業率, 於是盡量不讓企業裁員, 但默許企業放無薪假.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人民自找的. 這麼多宣稱是機車騎士的人都這麼的拼命反對機車擁有合理的路權, 自然會有一堆勞工支持勞委會袒護資方的政策.
不管任何政策, 總是會有少數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