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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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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ktan
以後在路上撿到小朋友
應該可以跟他爸要三成的贖金

不犯法唷...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我正想講這個例子...

這個三成, 必須比照張國慶的例子, 計算他的餘命, 這輩子可以賺到多少錢的三成.

不同意? 那小孩子就不還你

反正版上很多人都支持 "裡面的東西值得付三成" 這種價值觀.

趁人之危就趁人之危, 講得這麼大義凜然..


引用:
作者humgming
怎麼還沒有人討論掉東西的 責任...


有人會故意想掉東西的嗎? 你這輩子就不要有任何意外....
舊 2011-10-30, 07:1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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