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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似乎有流行撿到錢或物品,一定要索取三成報酬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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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
aesdu
這樣說好了~
如果不需要這樣東西~~~那就放給他喊價算了~~~
如果很寶貝這樣東西~~~麻煩東西不要離身~~~離開前點點名~~~吃點銀杏會有幫助...
我也不想遇到這種事~但是如果很需要~那也只能這樣了~總比永遠消失的好~
直接報遺失 撿到不還的就是 收受贓物
還可以假裝要給三成 跟警察配合釣魚賺業績
或是直接告 有人擄筆電勒贖
至於法官怎麼判 可以大家來賭看看
2011-10-30, 07: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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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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