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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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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瑞緋
就是算該物價值的3成
鑰匙一把幾十塊 算80元吧、衛生紙5元、查理王20元、一顆饅頭算15元好了
所以可以請求(80+5+20+15)*3/10=36元
不過還有包包的價值沒算到
如果你的包包是hermes那就會多很多


還好.. 包包饒河街買的用了四年多應該值餘.. 50塊頂多.
舊 2011-10-30, 04:44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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