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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似乎有流行撿到錢或物品,一定要索取三成報酬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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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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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sanpig1221
其實就上法院講就好....
不要跟這種人廢話太多....
不要私下處理....
你不可能知道他是不是偷你東西的人....
其實法律有漏洞...
他說未取得價金, 他有留置權....
但他已經侵佔他人物品....
當事人可以告他偷竊和侵佔...
有留置權就不是侵佔了吧,就跟逮捕現行犯不是妨礙自由一樣。
2011-10-30, 04:04 PM #
9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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