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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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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sanpig1221
其實就上法院講就好....
不要跟這種人廢話太多....
不要私下處理....

你不可能知道他是不是偷你東西的人....

其實法律有漏洞...
他說未取得價金, 他有留置權....
但他已經侵佔他人物品....
當事人可以告他偷竊和侵佔...


別亂教啊!
萬一有人把遺失改報成竊盜或侵佔, 檢警最後查出實情,
告人的可是會被檢察官用偽證罪和誣告罪來辦的!
侵佔遺失物只是輕罪, 沒有刑責, 只有罰金最高500元.
但偽證或是誣告都是重罪(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11-10-30, 04:0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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