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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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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隔壁的網站有另一個反例…
樓主檢到手機後想歸還失主
結果失主一副你就是小偷的口吻
"要求"當事著送手機到指定地點
結果當然惹得樓主不爽

今天我覺得這個法案還算是合理
用來懲罰那些口氣惡劣的失主
 
舊 2011-10-30, 02:21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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