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595418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民法規定撿到東西的民眾,有權向失主要求失物價值的三成作為報酬---
這個大家都知道.連小朋友也知道
撿到的人因為社會道德觀.一般人不會特地去要這3成

但反過來思考
這丟掉東西的人有沒有想過
主動(甘願)提出3成的報酬
我想這個比例應該很低
如果是我掉了東西
我會先做好心理準備
不管對方會不會要這3成
我都會感謝對方

但大開獅口的例外
舊 2011-10-30, 01:50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595418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