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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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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狂人日記
我之前騎車,我直行,被一台15噸半要轉彎的卡車撞到 (但是雙方都沒有違規)

我也是被判未注意前方狀況,他就是說我騎車不專心才被撞到,判30%的責任

所以這篇文章判定,應該很正常


其實不一樣
因為一方有路權
一方沒有
而且都要搞絕對路權了

這問題就跟有人橫越馬路被撞死
有時會無責任
有時會過失殺人之類的
端看法官與檢察官的想法
 
舊 2011-10-28, 12:10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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