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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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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cmwang
鵝看影片從汽車開始煞車到發生碰撞點有2-30m,應該足以證明駕駛有盡到注意義務吧 ....



我國刑事裁判是採無罪推定原則(i.e.控方要負責證明被告有罪,而非被告要負責證明自己無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10001&FLNO=154) ),碰撞的主因應該是機車違規(i.e.就算可以證明汽車超速,也不是碰撞的主因 ),既然汽車駕駛已經盡到注意義務了,依據信賴保護原則,就只應該針對超速部份裁罰,而非無限上綱到只要沒用上特技動作迴避就無法全身而退吧 ....


那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兩邊都有違規行為的事故,卻只有一方要負責
主因只是須負擔的責任比例較高
和完全無責是兩回事
舊 2011-10-27, 12:2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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