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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II
*停權中*
 
淺藍凶兆 I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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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wood
這個很好的

反正以後以暴制暴就好了

你看到一個性侵犯只關三年。你不爽的話,等他出獄就去殺了他。

看到有錢人駕車撞死人逃逸,你也可以去殺了他或閹了他。

反正潮流就是你要靠自己去報仇或是伸張你的正義,不要像以往一切要靠政府。

如果你不敢。那你就等著被人幹。


其實潮流就是這樣。就像一直罵派遣業的人,你如果不滿卻又無法跳脫。那你就是活該。

現在太多人離不開奶嘴。不管是父母的或是政府的。


搞不好報復反而被判死刑咧

送給牠們




舊 2011-10-27, 10:3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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